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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代理仲裁法院訴訟仲裁

北京代理仲裁法院訴訟仲裁
國際仲裁法院對南海的裁決結果是什麼

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共和國時任政府單方面就中菲在南海的有關


爭議提起仲裁。2013年6月,菲方不顧中方強烈反對,成立了由5名人員組成的中菲南海爭議仲裁庭。 其後2013年7月,也就是臨時仲裁庭成立的第二個月,它以人力和資源有限爲由,把祕書服務正式“外包”給常設仲裁法院,具體服務內容包括協助查找和指定專家,發佈資訊和新聞稿,組織在海牙和平宮舉行聽證會,支付仲裁員和其他人員的費用等 ,也就是選定常設仲裁法院作爲案件的書記處。南海仲裁案的費用要由當事雙方承擔。在中方堅決反對的情況下,“菲律賓出了雙份錢”。


2015年7月7日,法院首次舉辦了聽證會。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的裁決。 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並否定了“九段線”,還宣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