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體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5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體應當遵守哪些規定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5、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TAG標籤:刑事辯護 犯罪 被告人 嫌疑人 取保候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