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 普法法律網 法律 8.3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賠償金: 1、在勞動合同期內(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數額的賠償金。 2、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應再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3、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半年內按照半個月計算,滿半年按照1個月計算。 TAG標籤: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 員工 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