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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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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1、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透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其價格由成 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另外,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 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據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爲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