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偵查和退回公安機關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46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什麼是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偵結後,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審覈,並有檢察院提起公訴,然後由法院審判。檢察院在審覈後發現公安機關偵辦的案件證據不足或有疑點錯誤的,會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繼續偵辦,補充證據等所需材料。檢察院在退回案件並要求補充偵辦時,對於公安機關已對案件當事人實施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爲避免案件當事人因公安機關失誤等原因導致冤受班房之苦,會要求公安機關先行釋放當事人,改爲取保侯審、監視居住等措施。 TAG標籤:刑事訴訟 補充偵查 公安機關 刑事辯護 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