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人事爭議仲裁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1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人事爭議(1)辭職爭議 (2)辭退爭議 (3)聘任、聘用合同爭議 綜上所述,關於勞動合同糾紛案由的具體內容上文已經詳細說明。勞動者在工作中與用人單位具有爭議時,用人單位應當第一時間與當事人進行調解,若是調解不成功,雙方便可走法律程序解決勞動合同糾紛問題。當然在解決勞動合同糾紛的過程中應當追求實事求是的原則。 TAG標籤:爭議 人事 廣州 訴訟仲裁 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