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結婚給女兒的彩禮前離婚怎麼算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女方父母結婚給女兒的彩禮前離婚怎麼算1、這個應視爲父母對女兒的贈予,離婚時作爲女方個人財產進行分割。2、離婚了,兩種情形下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一種是結婚後沒有共同生活,另一種就是,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是因爲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TAG標籤:結婚 女方 離婚 彩禮 父母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