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書範文
離婚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經過調解雙方基於離婚達成的協議製作的,記載調解結果的,具有約束力,可以申請
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離婚調解書的意義:1、離婚調解書生效後與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有同等效力:也就是說,當你們雙方都簽收後,從法律意義上說,你們已經離婚、不再是夫妻。2、有了離婚調解書,就不用再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證、也不能再要求法院判決。 __________人民法院 離婚調解書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主持調解的) ( )民 字第 號 原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一審
民事判決書相同。) 本院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訴被告___________(寫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審判員……適用簡易程序公開(或不公開)進行了審理。(寫明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簡要事實)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寫明協議的內容)。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本調解協議自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審判員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書記員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