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的鉅額醫藥費應該如何處理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5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離婚了孩子的鉅額醫藥費怎麼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TAG標籤:子女撫養 婚姻家庭 離婚 鉅額 醫藥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