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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哺乳期內能否辭退

孕期哺乳期內能否辭退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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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內能否提出離婚


爲了保護孕期婦女以及未出生或者初生嬰兒的權益,我國法律特別明確規定男方不得在女方懷孕期、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提出離婚。男方不得在女方哺乳期內提出離婚
在哺乳期,一般不準判決離婚。爲此,哺乳期內禁止男方提出離婚,不僅出於事實上的需要,也是社會主義道德的要求。法律不僅要保護嬰兒,同時也要保護婦女。我國《婚姻法》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以下三中情況可以離婚:


(一)雙方經民政局協議離婚;


(二)女方起訴離婚;


(三)男方起訴離婚,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