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產後生育津貼,引產生育津貼怎麼報銷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引產生育津貼(一)、生育保險基金以引產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準爲: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爲計發基數。 TAG標籤:引產 勞動糾紛 報銷 工資福利 津貼 生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