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法第26條規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6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擔保法第26條的解釋是什麼擔保法解釋第26條爲: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內,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TAG標籤:土地承包 徵地拆遷 承包 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