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是否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5.4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仲裁法》第19條規定: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當主合同無效時,獨立存在的仲裁協議仍然有效。仲裁協議與主合同是性質不同的獨立條款,當主合同無效時,並不導致仲裁協議無效。因此,仲裁庭有權根據獨立存在的仲裁協議,對主合同的效力進行確認。 TAG標籤: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有權 效力 仲裁庭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