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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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案中房產分割辦法是什麼?

關於離婚案中房產分割辦法是什麼?

一、關於離婚案中房產分割辦法是什麼?

1、雙方均不主張所有權,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2、離婚訴訟的當事人只有一套共有住房,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但均無能力補償對方時,如雙方就房屋分割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法院可以判決雙方對房屋按份共有,並在此基礎上結合當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結構等因素就房屋使用問題作出處理。

3、實務中存在的問題多一些,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但是就房屋現價協商不成並且不同意競價取得的,也可以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房屋價值確定後,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二、婚前父母出資購房離婚後怎麼分割?

1、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該房屋屬於出資方子女個人財產。

2、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僅支付首付款,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該房屋認定爲登記方所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及其產生增值,有登記方向對方做出補償。注意,如果離婚時,房屋貸款由登記方支付剩餘貸款。

3、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但是購買房屋時明確表示贈與對方或者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4、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該房屋認定爲共同財產。婚前,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房,不論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雙方名下,該房屋都視爲共同財產,並且應當認定爲父母雙方對各自子女的贈予,而不能理解爲對夫妻一方或雙方的贈予。

綜上所述,在很多離婚案件中,涉及到的一個焦點問題就是財產或者房產的分割。很多夫妻都持有一套唯一住房,房產價值較大,處理不好就容易發生糾紛。對於屬於共同財產的,雙方可以將其賣掉後平分房款。如果雙方都拿到房子,可以透過競價方式,出價高的一方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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