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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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婚前財產

假離婚婚前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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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買房算是婚前財產麼?謝謝解答了!

但是如果兩人並非真正離婚,但是透過民政局辦理了離婚證,這種情況下,財產分割約定不明確在所難免,無論雙方是否復婚都易產生糾紛。如果一方假戲真做,另一方損失的就不僅是財產。總之,婚姻不應成爲經濟利益的籌碼,不要拿自己的婚姻去冒險。
不可否認的是,在監管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缺失。有些假離婚證很難分辨,只要確實沒有買房貸款記錄,不管貸款申請人是真離還是假離,銀行都能按頭次買房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