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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案件可以附帶民事訴訟嗎?

一、重婚案件可以附帶民事訴訟嗎?

重婚案件可以附帶民事訴訟嗎?

重婚罪不可以提附帶民訴,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因爲只有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爲遭受物質損失的,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是重婚罪中被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失可以透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來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爲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重婚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民事上,除構成婚姻無效的法定原因和准予離婚的法定事由外,在民事上應負的其他責任包括:

1、損害賠償。重婚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

2、離婚時分割財產和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時,無過錯方應得到照顧。當然,對重婚的處理,也要依具體情況而有所區別。譬如,因強迫、包辦、受虐待等建立起的婚姻關係人外逃的重婚,或被拐賣建立婚姻關係外逃另外建立婚姻關係的當事人,按重婚論,但可據情不按重婚處理,可依當事人的要求解除其中一個婚姻關係。

3、停止侵害。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判決當事人解除重婚,停止繼續侵害合法配偶權益;

三、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2.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爲,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3.主體爲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不構成重婚罪。

綜合上面所說的,重婚案件在開庭審理時,對於當事人是沒有權利提起民事訴訟的,只有在刑事案件的判決結果出來了之後才能依法的提起,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在多方面的收集相關的證據,這樣才能保障到當事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