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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21週歲想辦結婚證可以嗎?

男21週歲想辦結婚證可以嗎?

一、男21週歲想辦結婚證可以嗎?

男21週歲想辦結婚證是不可以的。

結婚條件是指法律規定的關於結婚當事人本身及雙方之間的關係必須符合的條件,包括結婚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疾病的,禁止結婚。

男女雙方完全自願,是指是否結婚、與誰結婚、如何結婚完成由男女雙方在合法的前提下根據自己的意志決定,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在這裏要正確區分父母親友的建議與干涉,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並不是不要聽取父母親友善良的建議,當然做父母的以“斷絕父母子女關係”、不提供財力支援等爲手段強行干預是不應該的,也是無效的。

二、結婚的禁止條件是什麼?

1、禁止結婚的血親關係。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這是因爲血親很近的親屬間發生婚姻關係,會把某些肉體上、精神上的弱點、缺陷遺傳下來,容易生出癡呆、智力和體力都較弱的後代。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結婚。

我國《民法典》規定:“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其他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

關於其他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我國《民法典》並未一一列舉,主要是指患花柳病和精神病的未經治癒者、有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爲者、先天性癡呆等。結婚條件是指法律規定的關於結婚當事人本身及雙方之間的關係必須符合的條件,包括結婚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符合一夫一妻制。

登記結婚需要到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材料,並且由婚姻登記機關對此進行一定的審查。男女雙方結婚按照完全自願的原則來確定,當然了也必須要符合《民法典》當中所規定的結婚的要件,從法定結婚年齡層面上來看的話,男生結婚的話,不能早於22週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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