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離婚調解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離婚 1.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先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以破裂,應當准予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TAG標籤:制度 法律 調解 婚姻家庭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