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不可以結婚的人是如何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結婚 2.6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在自己與原配婚姻關係存在的情況下,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係,而且這種婚姻關係沒有終止的人。2、低於以下年齡結婚者:男性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早於二十週歲。3、患有不可以結婚的疾病。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TAG標籤:法律 結婚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