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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離婚的管轄規定有哪些?

軍人離婚的管轄規定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軍婚在法律上是受到保護的,結束婚姻也就不像普通人那麼簡單,那究竟法律上對於軍人離婚的管轄規定是怎麼樣的呢?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普及一下相關的法律知識,讓大家在涉及到相關的問題時不要措手不及,希望能有所幫助。

一、由軍事法院管轄的軍人離婚案件

1、主體問題

軍事法院審理雙方當事人都是現役軍人、部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軍隊在編職工或者軍內法人的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一方當事人爲非軍人的,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也就是說,在軍人離婚案件中,首先需滿足雙方當事人都是現役軍人、部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軍隊在編職工這一主體條件,才能進一步確定本案是否由軍事法院管轄。

2、當事人的選擇權

當事人向軍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實行自願原則,即原告可以向軍事法院起訴,也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也就是說,當主體條件滿足,軍事法院有管轄權時,當事人有選擇是否向軍事法院起訴的權利。

二、由地方法院管轄的軍人離婚案件

在當事人選擇向地方法院起訴或者當事人無權向軍事法院起訴時,軍人離婚案件由地方法院管轄。由地方法院管轄的軍人離婚案件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一)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

在這裏,非軍人對文職軍人和非文職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管轄是有區別的。非文職軍人,是指文職幹部以外的現役軍人,即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警)官、士兵和具有軍籍的學員。簡單的說,有軍銜的爲非文職軍人,無軍銜的爲文職軍人。

1、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管轄。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爲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非軍人對文職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管轄。應按“原告就被告”原則確定管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軍人對非軍人提出離婚訴訟

應按“原告就被告”原則確定管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軍人對非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非軍人住所地法院管轄。

(三)軍人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即此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選擇管轄的法院。

三、軍人離婚案件四種管轄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非軍人對非文職幹部的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管轄。《意見》第11條第1款規定:“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爲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這裏的“非文職軍人”,是指文職幹部以外的現役軍人,即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警)官、士兵和具有軍籍的學員。這裏的“住所地”,根據《意見》第4條規定,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

第二種情況是非軍人對文職幹部提出離婚訴訟的管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應按“原告就被告”原則確定管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三種情況是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管轄。《意見》第11條第2款規定:“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因此,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可根據自己的意願,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與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法院之間進行選擇

第四種情況是軍人對非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軍人對非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非軍人住所地法院管轄。包括某些軍人離婚案件在內的軍內民事案件,可由軍事法院管轄。其依據是最高法院《關於軍事法院試行審理軍內民事案件問題的覆函》(以下簡稱《覆函》)第1條第1款:“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7條第1款規定的精神,軍事法院試行審理雙方當事人都是現役軍人、部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軍隊在編職工或者軍內法人的民事案件。”這裏的“民事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條的規定,是指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其中,軍婚屬於由《婚姻法》調整的婚姻家庭關係,由此引起的離婚訴訟是軍人離婚案件。

這裏的“部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是指定軍(警)官、文職幹部離退休後,其行政、組織關係、住房和工資待遇等仍由部隊管理的離休、退休人員;這裏的“軍隊在編職工”,是指納入軍隊編制、經軍隊和地方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由軍隊管理的正式職工和工人。就軍人離婚案來講,現役軍人與現役軍人、部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軍隊在編職工之間的離婚案件,可由軍事法院管轄。軍內民事案件由軍事法院管轄實行自願原則。《覆函》第2條還規定:“當事人向軍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實行自願原則,即原告可以向軍事法院起訴,也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也就是說,現役軍人與現役軍人、部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軍隊在編職工之間的離婚案件,不管由誰先提起離婚訴訟,都可在軍事法院與地方法院之間,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受訴法院。

我們可以看到在法律上對於軍婚結束婚姻關係要求還是很多的,它要視夫妻雙方的不同情況來具體判定,在離婚的時候相關的法律訴訟程序是非常複雜的,所以在和軍人結婚之前要考慮清楚,是一種對雙方負責任的表現。以上就是關於軍人離婚的管轄規定的相關內容,希望是你們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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