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離婚/列表

夫妻離婚孩子優先判給誰?

一、夫妻離婚孩子優先判給誰?

夫妻離婚孩子優先判給誰?

一般說來,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也就是說,離婚怎麼判孩子,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對兩週歲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它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雙方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二、起訴撫養權糾紛訴訟費用是多少?

離婚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離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到法院僅是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婚姻關係或請求法院對子女撫養權歸屬進行裁決,此時,離婚案件的訴訟費按件收取。由於50元至300元是一個區間。

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離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費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納。但是如果財產總額超過20萬元,除了就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納費用,同時還要交納按照件數收取的費用。

綜上所述,夫妻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等問題解決好。在孩子撫養上有矛盾,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法院優先將孩子判給誰就看雙方的撫養條件誰更好些,並且,對於兩歲以下的孩子,在女方無特殊情況下,應當判給女方。

TAG標籤:判給 夫妻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