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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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在孩子名下離婚怎麼辦

房屋的所有權人爲雙方孩子的,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是雙方無權請求分割。

房產在孩子名下離婚怎麼辦

相關規定:《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應對房產證上有孩子名字的離婚糾紛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根據我國《民法典》關於“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的規定,該房屋的所有權人爲雙方孩子的,而不是夫妻。夫妻將房屋無償登記給未成年子女,實際上屬於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不動產經過辦理登記即爲實際交付,贈與關係成立。如孩子尚未成年,其財產由監護人代爲管理。因此,夫妻離婚無權分割。

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都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這個時候就需要對這個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配,但是這個時候房產已經在孩子的名下了,那麼就不可以對這個房子進行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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