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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後對方借的錢怎麼算?

起訴離婚後對方借的錢怎麼算?

在如今的社會上,每天都有人在結婚,也每天都有人在離婚,他們離婚的理由也是就是因爲平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當也有的是真的沒感情了,離婚的途徑一個就是夫妻雙方自己私下協商好離婚,還有一種就是因爲種種意見不合透過起訴的方式離婚,在財產方面,離婚前有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在起訴離婚後對方借的錢怎麼算,下面大家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一、起訴離婚後對方借的錢怎麼算?

只要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般都會被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對方借的錢並沒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對方承擔,屬於個人債務。

二、對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起訴離婚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爲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三、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起訴離婚需要寫離婚起訴書說明起訴離婚理由、財產分割請求和孩子歸屬要求。

另外還需要準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證據、有利於子女撫養的證據等。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總結的關於起訴離婚後對方借的錢怎麼算相關內容,起訴離婚後對方借的錢主要是要證明是否爲夫妻共同所用的,如果不是那就是屬於個人的債務,是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擔的,在我們起訴離婚之前最好是先準備收集好相關證據,法院是否判離是需要看夫妻兩是否真的感情意見破裂的,不然是不給予判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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