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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去起訴小三的重婚罪?

怎麼去起訴小三的重婚罪?

一、怎麼去起訴小三的重婚罪?

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訴,如果情節比較嚴重,影響很壞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訴,而由人民羣衆、社會團體或有關部門提出控告,應由人民檢察機關審查決定是否構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收集重婚犯罪證據有下面情況: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僞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二、對重婚罪哪些法院有管轄權?

在重婚案件中,被告人居住地應包括有重婚犯罪行爲的所有被告人的原戶籍所在地、各重婚犯罪行爲地。所有被告人的原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犯罪行爲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對被害人選擇其中之一提起自訴的,人民法院都應當受理,而不應互相推諉。對被告人多處重婚,被害人向多處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自訴的,應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其它已受理的人民法院可將案件移送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若從法院的角度來理解“更爲適宜”就易導致管轄權的互相推諉,若從被害人的角度出發來理解“更爲適宜”,及時受理重婚案件,則不僅便於重婚案件被害人及時行使自訴權,而且可以避免管轄權的推諉,提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還有可能防止和制止因重婚糾紛導致的一些不法行爲及犯罪行爲。

綜上所述,小三在生活中扮演破壞他人婚姻的角色,如果其有重婚的情節,受害人可以去法院起訴,告其重婚罪。通常,重婚是刑事自訴,需要受害人準備一份刑事自訴狀及重婚證據材料。如去公安機關報案,則最晚應當在重婚發生後五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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