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遺產繼承人證明
在生活當中,大家都知道,繼承遺產也是需要進行證明程序,那麼我們應該如何辦理遺產繼承人證明呢?下面的文章中由本站的小編圍繞這個問題爲大家整理好了,一起看看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辦理遺產繼承人證明
①所有法定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並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②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
③被繼承人(您父親)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戶口註銷單》原件;
④遺產若爲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⑤繼承按遺產總額2%收費;
⑥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您父親)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原件)。
二、在辦理繼承證明時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1)註銷的戶口;
(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
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
證明內容:
(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註明死亡日期);
(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註明是否原配);
(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
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
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
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
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
7、被繼承人的檔案複印件(單位蓋覈對章、密封)。
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章就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如何辦理遺產繼承人證明這個問題的答案,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遺產繼承人證明是在一定的程序下進行的,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建議您諮詢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將竭誠爲您提供專業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