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三年還可以要回撫養權嗎
一、關於離婚三年還可以要回撫養權嗎
離婚三年是可以要回撫養權,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不能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子女撫養權。
二、變更撫養權的條件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撫養費的標準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離婚一般受苦的是孩子,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往往會引發離婚夫妻之間的矛盾。那麼如何解決矛盾,一般可以透過協商的方式來決定孩子的撫養權,對於撫養權存在異議的,就可以透過法院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