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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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想要回撫養權可以嗎

一、離婚後想要回撫養權可以嗎

離婚後想要回撫養權可以嗎

離婚之後如果有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的話,一般有以下方式

(一)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當另行起訴。

(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三)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變更撫養權的情況有哪些?

變更子女撫養權,通常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出現以下情況時,一方要求由自己直接撫養孩子的,法院應當允許。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三、變更撫養權的方式包括哪些?

1、協議變更。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後,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並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只要已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准許。離婚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於協議離婚的應向辦理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於法院訴訟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

2、訴訟變更。雙方協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備案後,就可以變更撫養權了。但是如果對撫養權變更協商不一致產生爭執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提起變更撫養權之訴。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後,希望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況以證明自己有撫養能力。收入證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資、獎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紅收入等項。

夫妻雙方在離婚期間,確定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時,如果是孩子已經年滿十週歲或者是具備一定的思考能力的,就需要以孩子的意願爲主,如果是雙方在協商確定撫養權的歸屬之後無法確定其他的離婚相關方面的,就可以單獨向法院進行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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