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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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男方怎麼爭取撫養權

離婚時男方怎麼爭取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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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不少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因爲子女的撫養問題而爭論不休,甚至還有因此鬧上法庭的。而在訴訟過程中,男方應該怎麼爭取撫養權呢?這是很重要的問題,下面本站小編爲你詳細介紹。

一、離婚時男方怎麼爭取撫養權

離婚後,男方爭取撫養權的有利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但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但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

3、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4、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6、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

8、十週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父親生活的。

二、爭取撫養權需要哪些證據

爲了得到孩子撫養權,男方可以尋找以下證據:

1、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爲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2、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別。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爲重要,因爲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3、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爲重要的。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爲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現實中,因爲子女撫養權而產生的糾紛不在少數,此時不管是女方還是男方肯定都想爭取撫養權,但這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需要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撫養更有利於自己的健康成長,這樣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纔會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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