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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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怎樣爭奪撫養權?

夫妻離婚怎樣爭奪撫養權?

關於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在離婚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常常對孩子的歸屬存有爭議,這種爭議分兩種情形,一是雙方都希望撫養孩子,一種是雙方都不希望撫養孩子,實踐中以前者居多,本文以這種情況爲您介紹離婚如何爭取撫養權。

夫妻在離婚時,在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上,一般會有兩種爭議情況,一種是雙方都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一種是雙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不論是爭奪還是都捨棄,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的時候的原則都是一樣的:“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所以,如果雙方爭奪孩子撫養權,應着重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去收集證據。

1、夫妻雙方的綜合素質

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質及學習熱情等特性時時影響着自己的孩子,所以,爭取撫養權一方應盡力將自身具備的這些優勢展現出來。比如提供教育經歷證明、單位頒發的榮譽證書,對方違紀違規受單位處罰、違法犯罪受到處理的證據等。

2、雙方的撫養能力

法院確認雙方的撫養能力主要看兩方面:一是雙方的經濟能力;二是雙方的家庭環境,包括家庭成員的情況。如果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實力,能爲孩子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對爭取撫養權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當事人家庭裏還有身體健康的父母,他們有能力照顧孩子,這也需要向法庭說明。當事人可提供自己單位的工資證明、繳稅單據,經營公司的還可以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經營情況的證明,另外還可以讓自己的父母出庭說明。

3、孩子的意見

如果孩子已滿10週歲,當事人應徵求孩子的意見,只要孩子不堅持跟隨對方,當事人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對於孩子的意見,只要求孩子寫書面意見,對方會提出異議,一般法官在這種情況下會單獨和孩子談談,聽取孩子的意見並做成筆錄入卷。

孩子的意見對於決定其撫養權問題是很重要的,但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建議家長們向孩子講清利弊,幫助孩子做個客觀明智的選擇,但千萬不能強制孩子做出選擇。

在離婚時如果雙方都想要孩子,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出於對孩子的愛,但是離婚本身是因爲夫妻感情不和,雙方一見面多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在孩子面前爭吵,甚至有些人直接搶奪孩子,離婚本身對孩子就有一定的影響,雙方再一次搶奪,對孩子不利的影響更甚了。建議離婚的雙方找親友或者是直接委託律師與對方商談,避免爭吵的可能,以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透過上文的介紹,希望能夠讓孩子獲得更好的成長環境,不因父母的離婚而產生更多不良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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