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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加班工資要算個稅嗎?

員工的加班工資要算個稅嗎?

一、員工的加班工資要算個稅嗎?

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這裏的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及與任職或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所取得的加班工資,不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應併入工資、薪金收入,依法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加班是指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透過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並按法律規定的有關標準支付勞動者在延長工作時間期間的工資報酬的一種制度。由於加班佔用了原本屬於員工的休息時間,爲了保證員工的休息權,加班應當建立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用人單位不得違背員工意願強迫員工加班,員工未經用人單位同意也無權單方面決定加班。

二、加班工作有什麼計算方法?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法律規定,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

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加班工資需要計算個稅,勞動者在工作日參與單位加班,單位要給1.5倍的工資,在平時的休息日進行加班,加班後還不安排補休,可以獲得兩倍的工資,若是在法定節假日進行加班,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員工三倍的工資作爲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