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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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法院開庭審理時間是什麼時候?

一、交通肇事法院開庭審理時間是什麼時候?

交通肇事法院開庭審理時間是什麼時候?

交通肇事的案子,法院的開庭時間分三種情況來談。

第一種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後,一般簡易程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序。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第二種情況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後,一般也要分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共告示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

第三種情況是行政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後,也是一般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二、交通肇事案件多久會開庭?

一般情況下會在一到二個月左右的時間開庭。

對於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法院一般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因簡易程序的審限爲三個月,所以法院一般會在立案後一到二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安排開庭。

但是,如果當事人在訴訟期間申請司法鑑定的,則因司法機構鑑定的時間不計算在審限內,所以開庭的時間可能會相應延長。

三、交通逃逸保險公司賠償嗎?

(一)對於交強險部分,相關法律並未將肇事逃逸歸入保險公司的免責事由之內,且《民法典》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對於商業第三者責任險部分,保險公司對發生交通事故後至被保險人逃逸前所產生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對於被保險人的逃逸行爲給受害人造成的擴大損失,保險公司在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範圍內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一般會在1~2個月開庭審理,對於簡單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法院適用於簡易程序審理,通常會在三個月之內審結。如果當事人在訴訟期間申請司法鑑定,司法鑑定所用的時間不計算在訴訟時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