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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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通事故認定書怎麼起訴

有交通事故認定書怎麼起訴

一、有交通事故認定書怎麼起訴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後這麼起訴:

1、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以及證據;

2、法院對起訴進行審查;

3、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進行受理;

4、對符合符合起訴的案件進行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判刑嗎

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其違章行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罰。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具體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器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賠

依據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3、對於賠償,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有交通事故認定書怎麼起訴,有交通責任認定書的當事人想要起訴的,應保留相關證據,寫好起訴狀,然後攜帶身份證、證據、起訴狀等相關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訴。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後七日內立案;認爲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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