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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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醉駕判實刑怎麼才能不進去

如果醉駕判實刑怎麼才能不進去

一、如果醉駕判實刑怎麼才能不進去

除非有重大疾病,或者需要保外就醫、或者是孕婦等符合監外執行條件的,在判實刑後,可以申請監外執行,這樣就可以暫時不進去了,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規定,駕駛員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可處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拘役與有期徒刑不同的是:

①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罪犯;而有期徒刑爲6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

②法律後果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③執行場所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執行。

④待遇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參加勞動的,可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間不能回家。

二、醉駕判刑後監外執行是怎麼執行的

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實行社區矯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執行機關應當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嚴格管理監督。對於服刑中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原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服刑改造的情況通報負責監外執行的公安機關,以便有針對性地對罪犯進行管理監督: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告知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必須接受監督改造並遵守有關的規定。

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應當及時收監。對於人民法院在作出判決、裁定的同時決定對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對該罪犯的收監,應當由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通知人民法院將該罪犯依法交付執行。如果罪犯是在執行過程中被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監獄等執行機關收監。暫予監外執行過程中罪犯刑期屆滿的,應當由原關押監獄等執行機關辦理釋放手續。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原關押監獄或其他執行機關。

醉駕被判實刑後,會有十天的上訴期,如果十天內沒有上訴的話,那麼判決書就會生效,判決書生效後就會立即執行,但如果是二審判實行,並且不存在程序上或證據上的錯誤,那麼這就是最終判決了,除非符合監外執行的條件,否則需要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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