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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司法鑑定書多久可以出具?

酒駕司法鑑定書多久可以出具?

爲了交通安全,我國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司機不得酒後駕駛,若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會申請鑑定是否存在酒駕的情形,並且需要在司法鑑定書出具後,交警部門纔可以認定交通事故責任。那麼,一般情況下,酒駕司法鑑定書多久可以出具?

一、酒駕血液司法鑑定書多久可以出具?

駕駛人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需檢驗事故當事人血液酒精含量。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七條之規定: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後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第三十八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如何完善酒駕血液司法鑑定?

1、完善血液酒精檢測程序

針對血液酒精檢測程序存在的問題,才能順利辦理醉酒駕駛犯罪案件。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前對嫌疑人的血液進行酒精含量檢測的鑑定結論是判定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中的醉駕行爲最爲直接和重要的證據、檢察機關,由醫務人員對其提取血液。

2、及時全面收集證據,應由固定的兩名偵查人員負責到底、期限及提出理由,備份後及時冷藏,交警可以佩戴微型攝像頭,完善血液酒精檢測程序是非常必要的。

3、正確辦理醉酒駕駛案件的實踐需要,三份用於備份(供當事人。

4、明確申請重新鑑定的次數,完善該證據的提取,屬暴力取證應作爲非法證據排除,排除犯罪嫌疑人的相關辯解。爲使該類案件得到公正的處理、提取時間,如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沒有提出重新鑑定、保管,堵塞可能存在的漏洞、起訴,定期進行修理維護,給複檢後證據的採信提供幫助,仍然停留在行政違法階段,透過拍照或者錄音錄像等方式記錄,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因此規範血液檢測程序。

可以由交警部門與鑑定機關進行協商,對於沒有時間限制的,需要在兩個月類完成鑑定工作,但是一般情形下,由於案情需要,會要求在二十天內出具鑑定報告。交警部門需要根據該鑑定報告的結論,認定各方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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