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哺乳期孩子如何才能判給男方

存在下列情況的哺乳期孩子可以判給男方: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女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男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女方生活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
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哺乳期孩子如何才能判給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