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事實重婚罪怎麼認定

與原配偶登記結婚後,又與他人未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構成重婚的情形。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或者是他人曾先後或者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構成重婚的情形。
根據我國《刑法》關於重婚罪的規定,上述兩種情形均構成法律上的重婚罪。事實重婚一般包括兩種情形:
一、與原配偶登記結婚後,又與他人未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構成重婚的情形。這種夫妻關係的認定往往可以以周圍鄰居或者同事、朋友認爲他們以老公老婆相互稱呼,或者是雙方生育有非婚生子女,並且共同養育的情況,且該孩子認爲他們是夫妻的間接的證據來證明即可被認定。
二、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或者是他人曾先後或者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構成重婚的情形。這種情形現實中很難取證,但是也可以以周圍鄰居或者同事、朋友認爲他們互相以老公老婆相稱呼,或者是共同生育有非婚生子女,並且共同養育的情形來加以證明而被認定爲重婚。

事實重婚罪怎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