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隱瞞癲癇病是否可以申請解除婚約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3.6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癲癇一般是不屬於重大疾病的範疇,夫妻一方在婚前隱瞞癲癇病,婚後另一方不知道後可以與其離婚,但不能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TAG標籤:隱瞞 婚前 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解除婚約 癲癇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