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租賃合同印花稅什麼時候交
一、分公司的租賃合同印花稅什麼時候交
《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中的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從性質上屬於經營租賃合同,其適用稅率爲千分之一(1‰),計稅依據爲租賃金額。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印花稅宣傳提綱》(國稅地字[1988]第012號)的通知規定:
按比例稅率納稅而應納稅額又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對財產租賃合同規定了最低 一元的應納稅額起點,稅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納稅。就單筆租賃合同納稅而言,如租賃金額爲300元,應納印花稅0.3元,由於不足1元,所以按 1元貼花;而如果租賃金額爲1600元,則應納印花稅1.6元,而不是四捨五入按2元貼花,因此,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也應以角爲最低計量單位,超過1元應 全額貼花,不存在尾數取捨問題。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計算:
1、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稅率是0.1%;印花稅在“籤合同時”按合同金額繳納。
2、印花稅是這樣規定的: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未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
對財產租賃的印花稅有特殊規定:最低一元應納稅額起點,即稅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計。
二、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應由合同雙方誰付?
很多朋友對於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該誰交付、及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解答如下:在稅收法規上,訂立合同的雙方都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即使是合同約定稅負由物業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法規文號:國務院令【1988】第11號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三、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繳納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需要租賃雙方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租賃合同原件、房產證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稅局去繳納。
四、房屋租賃合同應該包括哪些條款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3、租賃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繕責任;
7、轉租的約定;
8、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9、當事人約定的其它條款。
綜上所述,分公司的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繳納時間是在合同簽訂的時候,一般對於租賃的印花稅的規定規定一元Wie最低納稅額的起點,印花稅的稅率會根據繳納對象的不同,稅率也會發生變化,確保租賃行爲在有效的法律犯罪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