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潤不分配給股東如何處理 普法法律網 經營管理 2.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關於不分配股息紅利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請求公司按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在公司透過分紅決議但公司不執行的情形下,股東有權起訴公司,要求公司執行有效決議,及時支付分紅給各股東。【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74條規定: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TAG標籤:經營管理 公司經營 利潤 股東 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