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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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公司不願意申請破產

債務人自願向法院提出或債權強制向法院提出破產重組申請後,債務人要提出一個破產重組方案,就債務償還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減損某些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作出安排。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後,該訴訟或者仲裁繼續進行。

爲什麼公司不願意申請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