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島婚假新政策 普法法律網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1.7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3、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除)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TAG標籤:青島 勞動保障 婚假 勞動糾紛 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