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按照法律規定。
律師解析:要約邀請是希望他
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自己
承諾之後,合同纔是成立的。
要約邀請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發出,也不需要在要約邀請中詳細表示,無論對於發出邀請人還是接受邀請人,都沒有約束力。
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爲要約邀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條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爲要約邀請。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