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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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的解除如何進行?

一、保管合同的解除如何進行?

保管合同的解除如何進行?

保管合同的解除需要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或者是在存在着法定嚴解除輕輕的情況之下解除。保管合同的變更,是指對已經合法成立的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如對保管合同中保管物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對履行期限的推遲或提前及其他權利義務條款的修改、補充、限制等。

保管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訂立以後、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合同雙方當事人提前終止合同,從而使原合同設定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歸於消滅。合同是雙方法律行爲,因此合同的解除也應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單方意思表示即可達到解除合同的效果,必須是基於法律的明確規定。合同的解除大多數是當事人基於雙方協議而解除。

保管合同變更後,被變更的內容即失去效力,當事人須按新的協議履行。合同解除以後,沒有履行的部分就不再履行,合同不再有法律約束力。

保管合同變更或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一般地說,當事人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負有責任;所以他對因合同的變更或解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當負賠償責任。如果是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的履行成爲不必要,另一方因此而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違約方仍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儘管變更或解除權屬於對方。如果是因不可抗力等法定或約定的免責原因造成合同變更或解除的,當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二、保管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保管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訂立以後、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合同雙方當事人提前終止合同,從而使原合同設定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歸於消滅。合同是雙方法律行爲,因此合同的解除也應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單方意思表示即可達到解除合同的效果,必須是基於法律的明確規定。合同的解除大多數是當事人基於雙方協議而解除。

保管合同變更或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一般地說,當事人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負有責任;所以他對因合同的變更或解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當負賠償責任。如果是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的履行成爲不必要,另一方因此而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違約方仍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儘管變更或解除權屬於對方。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涉及到保管合同這方面的一些問題,當事人是可以透過協商的方式來進行簽訂的,在解除這個問題上雙方當事人如果能夠達成一致的意見的話,也是可以解除保管合同的,或者是存在着根本沒有辦法繼續履行的話,也是享有單方面解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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