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的融資租賃合同如何處理 普法法律網 合同效力 1.8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後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並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TAG標籤:無效 租賃 融資 合同效力 合同 合同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