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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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體變更效力是哪些

合同主體變更效力是:
1、合同的變更原則上向將來發生效力,未變更的權利義務繼續有效,已經履行的債務仍然有效;
2、合同的變更以原合同關係的存在爲前提,變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關係之外。原合同關係有對價關係的仍保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原合同債權所有的利益與瑕疵仍繼續存在;
3、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合同主體變更效力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