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是否發生效力 普法法律網 合同效力 4.43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有效合同,屬於可撤銷的合同,合同被撤銷後自始無效。根據《民法典》規定: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民事法律行爲被撤銷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TAG標籤:訂立 效力 合同 合同事務 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