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

當前位置 /首頁/合同事務/合同終止/列表

什麼情況下能解除合同

什麼情況下能解除合同
律師解析:解除合同的情況有:
1、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存在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爲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後,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關係歸於消滅的行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爲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