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

當前位置 /首頁/合同事務/合同終止/列表

合同解除和終止合同的區別有幾種

一、合同解除和終止合同的區別有幾種

合同解除和終止合同的區別有幾種

1、適用範圍不同。合同終止只適用於繼續性合同,即債務不能一次履行完畢而必須持續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勞務爲標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則上只能適用於非繼續性合同。

2、適用的條件不同。合同終止既適用於一方違反合同,也適用於沒有違反合同的情況;而合同解除主要適用於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況。

3、法律後果不同。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關係溯及力消滅,因而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二、合同終止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不得不承認,現實中很多人會將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交替使用,但這往往是因爲當事人不能正確區分這二者,誤認爲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是同一概念。而事實上,他們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雖然二者都屬於形成權,也可透過法定或者約定的方式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但總結了一下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之間至少有三點不一樣的地方。這可以幫助各位準確的區分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TAG標籤:終止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