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民法典中公司侵權行爲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民法典中公司侵權行爲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民法典公司侵權行爲的構成條件:
1、造成被侵害公司社會評價降低;
2、被損害的主體企業或者單位;
3、該行爲具備民法上侵權行爲的構成要件;
4、過錯。
侵權人主觀上存在侵權過錯。
侵權行爲,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爲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爲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