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賣淫罪如何界定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採用了暴力或脅迫等手段;二、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權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爲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爲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強迫 賣淫罪 界定 #